关于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教学讲义优秀教学案例校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2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融入课程建设,促进校际交流与合作,现根据联盟共同体高校《关于征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教学讲义推广优秀教学案例的通知》要求,决定组织开展校内优秀教学案例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本次校内评选旨在遴选体现我校专业特色、教学成效突出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教学案例,择优推荐参加联盟优秀教学案例征集活动。入选联盟案例将经专家评审后发文表彰,并汇编出版,供各高校教学参考与推广。

二、申报对象

我校一线教师、教研团队均可申报。每个案例团队成员总人数不超过3人。

三、征集要求

(一)选题要求

案例应紧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体现其基本概念、原理及逻辑体系。需立足江西省生态资源禀赋、绿色发展实践及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成果,有机融合本校学科优势,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加工提炼,挖掘鲜活教学资源,避免泛泛而谈。

(二)内容要求

坚持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统一,突出江西特色与我校专业优势;坚持真实性与典型性相结合,案例应来源于实际课堂教学或实践教学环节,数据翔实,过程清晰,引注材料出处权威。要求既能够与专业知识要点有机结合,又能够有效服务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研究与阐释,具备教学实效性、内容针对性和思维启发性。

(三)规范性及格式要求

案例结构完整,应严格按照附件模板(附件1)要求,包含课程信息、思政素材、教学设计及反思改进、教师简介等模块。正文字数建议5000字左右,可附图表、数据等支撑材料。

(四)申报数量要求

学院须择优推荐不少于2个教学案例参与校内评选,其他教学部门不少于1门,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请各教学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推荐本部门优秀教学案例。

四、校内评选安排

(一)申报与初评

各教学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教师申报,对申报案例进行初审,严把政治方向和内容质量关,并于2026年7月8日前将推荐案例材料报送教务处。

(二)学校评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案例进行评审,评选出校级优秀教学案例。

(三)奖项设置

本次校内评选设一、二、三等奖,比例分别占参评案例总数的10%、20%、30%。获奖案例由学校发文予以表彰,其中一等奖案例将推荐报送省级联盟参评。

(四)材料提交要求

1.申报材料。

1)《案例推荐汇总表》PDF版(加盖单位公章)Word电子版;

2)案例材料PDF电子版(严格按照附件模板格式撰写);

2.提交方式

请各教学部门将上述材料打包发送至教务处文件命名要求:教学部门名称+负责人姓名+《XXXX课程课程思政教学案例。

3.截止时间

2026年7月8日。

五、其他事项

1.每位投稿人限报1个教学案例。

2.各教学部门须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审核职责,对所推荐的案例进行政治方向和内容把关,审核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

3.请各教学部门对报送的案例根据评审排名排序报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教务处质量科王茜茜,联系电话:15079205208(621028),邮箱:84924988@qq.com。


附件:1.案例推荐模板(含格式规范要求)

2.案例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6月22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谢安彬